专业号


(一)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园林绿化服务工作。
(二)负责管理范围以内的绿地、绿道、公园、绿地广场、小游园、道路绿化、建筑物、构筑物等的绿化提升、文化符号植入、日常维护和修缮改造等工作。
(三)负责城市建成管护范围内“绿线”的管护工作。
(四)负责全区鲜花的品种推广、市政鲜花栽植和管护;负责重大节日鲜花、雕塑的氛围营造;负责公园城市园林绿化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。
(五)负责已建成绿地及附属物资产的管理,包括绿地占用、社会捐建等;协助对占用绿地及移植树木进行管理。
(六)负责实施城乡园林绿化年度计划中的相关工作。
(七)承担城乡公共绿地、主要道路绿化、公园、绿道、绿地广场、小游园等项目的建设工作。
(八)负责绿化管理相关的病虫鼠害防治。
(九)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绿地、绿化、公园的选址定点、规划设计方案和已建成公园的规划调整方案;协助开展城乡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工作;协助制定完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地方标准、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规范。
(十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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